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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民政府的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打印本頁]

作者: stockv    時間: 2014-11-8 11:59     標題: 國民政府的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1926年7月,國民革命軍發表北伐宣言,後節節勝利,閩系海軍決心倒戈。11月,駐閩海軍第一艦隊率先加入國民革命軍。12月,國民革命軍設海軍陸戰隊司令部,下轄2個團。第一團團長為金振中,第二團團長為邱振武。
國民革命軍海軍陸戰隊步兵第一旅1927年8月,由第一混成旅步兵第三團擴編。
1927年11月,改編為混成旅,下轄3個團,旅長為林忠。
1929年編遣,改為第一獨立旅。
國民革命軍海軍陸戰隊步兵第二旅1927年8月,由步兵獨立團擴編。
1927年11月,擴編為混成旅,下轄2個團,旅長為林壽國。
1929年編遣,改為第二獨立旅。
國民革命軍海軍陸戰隊步兵補充團補充第一團:1928年改編自閩廈警備司令部衛隊。
補充第二團:1928年收編自各縣鹽務緝私隊,1929年11月編遣後歸財政部。
第三補充團:1928年2月成立。
第四補充團:1928年2月成立。
砲兵營:1928年2月成立。
海軍陸戰隊第一獨立旅1929年定編。
1933年10月,海軍廈門要港護砲台教導總隊併入,改編為補充營。
1934年1月,第三團裁編,併入一、二團,12月4日,與第一獨立旅互換番號。
1936年,恢復第三團編制。
1938年4月,裁撤補充營。
1945年6月,裁編,併入陸軍。
海軍陸戰隊第二獨立旅1929年定編。
1936年,裁軍法處。
1938年8月8日,設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所。
1945年6月,裁編,併入陸軍。(第四團1946年裁編)
海軍警備隊
1945年8月成立於上海,下轄9個連,隊長葉寶琦,後併入陸戰隊。
作者: stockv    時間: 2014-11-8 12:03

電雷系海軍陸戰隊[編輯]

蔣在陸軍下另設的小海軍,用意自然是與閩系抗禮。在閩系叛變投共後,蔣下令重建陸戰隊,由桂永清主導並大舉清洗閩系,連帶使得許多無辜官兵被捕入海軍陸戰集訓隊,如吳淞口陸戰集訓隊,馬公孔子廟陸戰隊,陸二師(後降為旅)集訓隊,以進行思想改造,造成不少冤假錯案。(詳見中華民國海軍白色恐怖事件)。

重建的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完全受美國軍援資助與訓練影響,屬美式軍隊,今存於臺灣。

整編時期[編輯]
1947年9月16日,國共內戰激烈化,9月16日重建海軍陸戰隊大隊於福建馬尾,下轄6個中隊;海軍總部亦直屬六個陸戰營,分駐復興島、左營、廈門、馬尾、南京、黃埔、崇明島、城隍島。
1948年,與海軍警衛團併編為陸戰隊第1、2、3團。
1949年1月24日,陸戰隊司令部於上海復興島成立;3月19日,第一師成立,首任師長為楊厚綵少將,同年移駐定海負責舟山地區及海南島之防衛;繼隨中華民國政府播遷至台灣,於高雄左營集中整訓。
1949年4月27日,陸戰隊第二師編成,首任師長為周雨寰少將(時任)。10月29日,國防部公佈《國軍作戰大綱》,依據大綱指導,將兩個陸戰師縮編為一個司令部與兩個旅,同時裁撤海軍登陸艦隊司令部。
1950年-1952年9月,先後增編運輸車第1、2營與海軍陸戰隊學校(直屬海軍總部,受陸戰隊指揮)。
1952年2月,參謀總長周至柔上將核定陸戰隊四大核心任務為「登陸作戰」、「海軍基地警衛勤務」、「兩棲作戰研究發展」、「參謀總部特別賦與特定任務」。
1953年6月,接編越南富國島返回之「富台部隊」(又稱「富召部隊」);8月,海軍陸戰隊航空部隊(即空觀中隊)成立。
1953年7月16日,陸戰第1旅所屬1大隊及砲兵、戰車中隊與陸軍部隊,一同進攻東山島,是為東山島戰役。
1955年1月,陸戰隊第2旅與陸軍45師併編為陸戰第1師,另增設作戰勤務團及新兵訓練營、11月陸軍780搜索團撥編本隊(計五個營,21個連的兵力單位)。
1957年4月,成立陸戰隊士官學校(任務編組),設陸戰學校指參班,5月設陸戰隊兵科,6月成立艦隊陸戰隊司令部,12月1日創設陸戰隊官科(1958年生效)。
1958年7月,成立預備兵營。
1959年4月,士官學校由任務編制改正式編制,12月新兵訓練營擴編為新兵訓練中心。
1960年12月,「預備兵營」擴編為「後備軍人訓練中心」。
1962年3月,成立警衛第1營。
1965年2月,成立警衛第2營。
1966年9月,陸戰隊第1旅與陸軍81師併編為陸戰第2師。
1967年,成立登陸戰車指揮部。
1968年9月,裁撤艦隊陸戰隊司令部,另成立恆春基地指揮部。
1969年3月,將戰車指揮部更名為登陸戰車團。
1971年6月,陸戰隊檢診所擴編為陸戰隊醫院,同時成立憲兵連。
1974年4月,恆春訓練基地擴編為三軍聯訓基地。
1975年,戰勤團基地工廠擴編為陸戰隊專用裝備綜合基地工廠。
1979年3月,新兵訓練中心與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併編為陸戰77師。
1981年,成立特種勤務隊與兩陸戰師反裝甲連。
1983年5月,由戰勤團保養營與保養排併編為工兵戰車保養連。
1984年7月,裁撤陸戰隊77師,恢復三軍聯訓基地指揮部及新兵訓練中心,同年將陸戰師105砲營三連與155砲營裁減為戰時編制。
1985年4月,裁撤空觀隊,10月陸軍船舶營駁車連撥編本隊,定名為兩棲駁運車連第1、2連。
1986年1月,海軍陸戰隊學校及陸戰隊士官學校合併,7月改編陸戰隊醫院為醫務所,9月由兩陸戰師岸勤營併編為戰勤團岸勤99營並成立2陸戰師化學兵連。
1987年9月,空軍防砲209營第4連及空軍防砲211營第2連改隸本隊,編入2師砲兵團。
1988年7月,豫劇隊奉命編實,9月編成政治作戰連。
1995年12月,豫劇隊改隸教育部。

定編時期[編輯]
1997年7月,執行「精實案」,本隊精實為司令部15個處、組,轄陸戰旅、守備旅、基地警衛旅、烏坵指揮部、新兵訓練指揮部、兩棲偵搜大隊、登陸戰車大隊、補保大隊、工岸大隊、通信電子大隊、綜合保修工廠、隊部營等13個單位,管制海軍陸戰隊學校、三軍聯訓基地兩個單位。
2004年4月,執行「精進案」第一階段,新兵訓練指揮部移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補保大隊彈藥中隊移編聯合後勤司令部。
2005年1月,海軍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揮部移編本隊,海軍水中爆破大隊移編兩棲偵搜大隊,海軍灘岸勤中隊、裝備中隊移編工岸大隊。4月1日陸戰旅、守備旅銜稱更名為陸戰66旅、陸戰99旅。7月1日基地警衛旅銜稱更名為陸戰77旅,工岸大隊銜稱更名為灘岸勤務大隊、通信電子大隊銜稱更名為通資電大隊。
2006年3月,海軍陸戰隊司令部銜稱更名為海軍陸戰隊指揮部[1]
2011年1月1日,陸戰軍樂隊裁撤。[2][3]
2013年11月2日,根據精粹案,陸戰77旅裁撤,改編為防空警衛群(air defense group)。[4][5]

再併入陸軍[編輯]

主條目:勇固案

2014年3月,嚴明在立法院證實,國軍正在研究將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改隸中華民國陸軍的可行性與時程。[6]4月,嚴明改稱:「不會如外界傳言併入陸軍,但會精簡,比如某些單位移到別的單位,但詳細現在無法說明。」[7]勇固案目前尚未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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